由于该批资产1号标的(武陵大道465号480平方米门面3年租赁权)公示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较大,1号标的买受人常德市湘教书刊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放弃租赁权重新拍租的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租赁行为。 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标的租赁权委托拍卖公司重新进行公开拍租。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