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本公司代理的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聚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P18
1.评审程序
1.1 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以下二种情形由招标人根据情况选择):
(1)招标控制价8%
√(1)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
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8%或5%的投标报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之一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
(三)招标人可将低于招标控制价 / (10%~15%,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人可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8% (6%~8%,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
1.评审程序
1.1 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以下二种情形由招标人根据情况选择):
(1)招标控制价8%
√(1)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
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之一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
三、招标人可将低于招标控制价 / (10%~15%,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人可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 (6%~8%,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P24、25
6、投标报价评分表(50分)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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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0< ×100% 基准价 |
从0开始每升1%减0.5分,即100-0.5*100X |
1.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 2. X 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 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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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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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0 基准价 |
从0开始每降1%减0.5分,即100-0.5*10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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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价 |
基准价 |
X值 |
投标报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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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
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50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4×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4.基准价公式:
A1+A2+……+Ai+……+An
基准价= 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5.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7、商务评分表(20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20分) |
检验报告(8分) |
具有2019或2018年度省级产品检验报告的计4分、具有2019或2018年度国家级产品检验报告的计8分,本项不重复计分,最高计8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业绩得分(12分) |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具有地级市及以上类似业绩的,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加4分,最多1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8、技术评分表(30分)
技术部分(30分) |
投标货物性能(5分) |
投标货物性能、参数描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包含产品说明书,产品生产工艺的计5分,缺漏项的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质量控制措施(5分) |
对产品质量、检测等有良好控制措施,措施符合采购需求的计5分,缺漏项的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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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保障方案及售后服务体系 (20分) |
供货保障方案及售后服务体系中除日常响应供货流程外,同时须提供2小时内应急响应的详细方案,详细方案中须提供存货地点、供货路线、供货设备等相关的证明,如存货地点的租赁协议或购买合同,存货地点的彩色照片,供货线路的地图,供货设备有专人专车,货车的租赁协议(并提供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或购买凭证(可以是购买发票或者行驶证),人员货车驾驶证。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证明材料判断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应急响应供货时间≤2小时的不扣分,>2小时的扣5分,>4小时的扣10分,>8小时的扣15分。 2.缺少证明材料的或者方案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招标人有权到供应商存货地点进行现场核查,如供应商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现修改为:
6、投标报价评分表(40分)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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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0< ×100% 基准价 |
从0开始每升1%减0.5分,即100-0.5*100X |
1.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 2. X 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 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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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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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0 基准价 |
从0开始每降1%减0.5分,即100-0.5*10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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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价 |
基准价 |
X值 |
投标报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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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
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40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4×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4.基准价公式:
A1+A2+……+Ai+……+An
基准价= N
i=1…i…n; 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
5.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
6.由于招标人厂区条件特殊,建议投标人在报价前到厂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运输环境和条件,若不勘察导致后续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商务评分表(30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30分) |
检验报告(15分) |
能提供2019、2018年度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产品抽检合格报告的计9分/次;市级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产品抽检合格报告的计6分/次,最高计1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业绩得分(15分) |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具有地级市及以上类似业绩的,且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年的计2分/笔、合同金额≥300万/年的计3分/笔;最多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8、技术评分表(30分)
技术部分(30分) |
投标货物性能(5分) |
投标货物性能、参数描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包含产品说明书,产品生产工艺的计5分,缺漏项的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质量控制措施(5分) |
服务方案好,质量控制措施完善,服务响应时间短的计4-5分;方案一般,措施不完备的的计2-3分;控制措施不响应要求的计1-2分;没有质量控制措施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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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保障方案及售后服务体系 (20分) |
供货保障方案及售后服务体系中除日常响应供货流程外,同时须提供24小时内应急响应的详细方案,详细方案中须提供存货地点、供货路线、供货设备等相关的证明,如存货地点的租赁协议或购买合同,存货地点的彩色照片,供货线路的地图,供货设备有专人专车,货车的租赁协议(并提供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或购买凭证(可以是购买发票或者行驶证),人员货车驾驶证。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证明材料判断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缺少证明材料的或者方案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每项扣3分,应急响应供货时间≤8小时且证明材料完善的不扣分,应急响应供货时间为8-16小时之间的扣5分,应急响应供货时间为16-24小时之间的扣10分,应急响应供货时间超过24小时的不计分。 备注:1、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招标人有权到供应商存货地点进行现场核查,如供应商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由于招标人厂区条件特殊,建议投标人在写供货方案前到厂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运输环境和条件,若不勘察导致的方案不可行,后果自行承担。 |
3、原招标文件:P35
4.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在第二季度前15天内支付前一季度款项。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第一个月未产生货款,则以第二个月的货款最为质量保证金,以此类推。在合同到期后在最后一批货款结清时同时退还。
现修改为:
付款条件:
(1)按季度付款,在第二季度前15天内支付前一季度款项。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第一个月未产生货款,则以第二个月的货款最为质量保证金,以此类推。在合同到期后在最后一批货款结清时同时退还。
(2)甲方将对乙方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按季度/次的频率随车抽样(封样),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对于抽检、复检不合格的,抽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且该次抽检前30天的货款不予支付;一年内两次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4、原招标文件:P69第八条第2点
2、响应时间:招标人电话通知供应商送货后,12小时内必须送达指定地点。同时因本项目送达的原料涉及全市人民的用水质量,会出现应急使用情况,应急使用情况时,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至指定地点。
现修改为
2、响应时间:招标人电话通知供应商送货后,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同时因本项目送达的原料涉及全市人民的用水质量,会出现应急使用情况,应急使用情况时,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至指定地点。
5、原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现修改为: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2 月 5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6、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及其他条款内容与本项目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而招标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