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2019-11-25
原计划报名截止时间:2019-12-2 17:00
现更正报名截止时间:2019-12-4 17:00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址不变。
更正内容:
变更前事项 |
变更后事项 |
1、原资格预审公告第2.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中(7)申请人近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量大于5000m3/d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且具有相关管理运营经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项目已投入运营的业绩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
1、修改为:(7)申请人近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量不低于5000m3/d(含)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且具有相关管理运营经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项目已投入运营的业绩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
2、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8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中(7)申请人近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量大于5000m3/d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且具有相关管理运营经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项目已投入运营的业绩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
2、修改为:(7)申请人近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量不低于5000m3/d(含)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且具有相关管理运营经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项目已投入运营的业绩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
3、原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中(6)近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量大于5000m3/d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且具有相关管理运营经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项目已投入运营的业绩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
3、修改为:(7)申请人近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量不低于5000m3/d(含)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且具有相关管理运营经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项目已投入运营的业绩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至少有一方需满足此要求)。 |
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常德市津市市龙岗路1号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13786628649
采购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厦2座15A层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 0731-89767891转678 1536788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