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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总承包补充招标文件(1)
  【信息时间:2024-04-25   阅读次数:【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总承包

补充招标文件(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修改:

一、澄清与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及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工程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 5.03 亩,总建筑面积2499.46平方米,建筑高度21米,地上4层。包含档案库房、法警室内外训练场地、扣押物资(车辆)用房。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内强电工程、室内弱电工程和装饰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及法警训练室外场地的建设。容积率0.75,建筑密度18.64%,绿地率 25%。现修改为:总用地面积 5.03 亩,总建筑面积2499.46平方米,建筑高度21米,地上4层。包含档案库房、扣押物资(车辆)用房。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暖通工程(不含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内强电工程、室内弱电工程和装饰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的建设。

2、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867.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53.0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3.96万元)。最终最高投标限价(包括结算价)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863.852423万元,(其中工程费为852.81757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1.034847万元)。最终最高投标限价(包括结算价)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 5 月 1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二、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事项不变。

行政监督

监督部门: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0736-2919136

、联系方式 

人: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址:常德市皂果路1020号

人:莫文豪

   话:158866885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号

人:胡可丰 谢文卓 张佳

   电    话:0736-7726736

 



附件: [430785202312250007001001]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用房扩建项目总承包.CD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