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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汉寿县长江经济带发展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一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
  【信息时间:2019-12-05   阅读次数:【字号 】 【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

汉寿县长江经济带发展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一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长江经济带发展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一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发改环[2019]103号、汉发改环[2019]16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沧浪新城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2,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长江经济带发展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一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ZPCD-(19)161                   备案编号:ZJZB-HS-2019-015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长江沅澧流域周边16个乡镇以及1个街道办

2.4 建设规模寿县长江经济带发展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一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投资约11045.05。长江沅澧流域涉及16个乡镇以及1个街道办的镇区28个污水处理厂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dn300-500)141204m

2.5 计划工期(含设计、施工):24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等,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及试运行。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7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保修。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施工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拟任总承包项目部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

3.5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格式按附件要求)。

 

4.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4.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领取,逾期不予办理。暗标资料每套售价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7.4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其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罗主任)电话:0736-2896290

10. 联系方式

人:汉寿县沧浪新城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办事处南郊社区公园路18号(人民银行南侧)   

   编:415900         

人:卿泽国         

   话:0736-2880938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华信大厦902

   编:415000

人:刘先生

   话:13973618680

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附件下载

附件: 汉寿县长江经济带发展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一期项目7.31.pdf 附件: (定稿)汉寿县长江经济带发展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一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doc

咨询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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