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审【2019】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招标人为澧县澧州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银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NYH-CD-2019101
2.3 建设地点:位于澧县新城区。
2.4 规 模:本工程为澧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移民渠、柳家干渠交汇处),移民渠水530米,柳家干渠长120米,主要工程内容为渠道内排水、清淤、雨污水管埋设及管井配套,悬壁式钢筋砼挡墙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084347.00元。
2.5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土方工程、水体治理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电子版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www.hunanjs.gov.cn 网站验证),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111.8.133.22:8000/,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项目按常发改价服【2019】257号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322427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承诺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澧州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澧县澧浦街道办事处澧阳居委会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5673615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银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华信大厦8楼
联 系 人:郑明 曾年高
电 话:18873665953 0736-7775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