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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招标公告]鼎城区大湖北路(临沅路-滨江大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9-09-19   阅读次数:【字号 】 【我要打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大湖北路(临沅路-滨江大道)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常鼎发改审【2019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鼎城区大湖北路(临沅路-滨江大道)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北起滨江大道,南至临沅路

2.3  规模:鼎城区大湖北路(临沅路-滨江大道)建设项目,该项目北起滨江大道,南至临沅路,拟建项目全长352米,红线宽为24米,车行道宽15米,两侧人行宽4.5米。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管线综合、交通信息化工程、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编号:HNGF2019-G-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1项要求(可提供电子版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www.hunanjs.gov.cn网站验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500万及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施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101113:3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920日~2019年926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按常发改价服【2019257号文,本项目每套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10111330 ,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湖南日报、常德日报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36-735510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原件),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并单独包装、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

11.联系方式

人: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074234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666号时代广场11楼

人:林笑汀

联系电话0736-7933858

生成子账号

附件下载

附件: 招标文件-鼎城区大湖北路(临沅路-滨江大道)建设项目8.19.docx